“前女友闹分手,一定是太爱我了!”

‍话说,以前挺流行“把女主角说得堕落又惨淡但男主角不嫌弃还要拯救女主角”的自我感动型故事,是为救风尘、劝从良。

如果再结合“分手之后,把前女友写得只爱自己一个人,是太爱自己了才做出重大牺牲”,那就更招人啦!

比如名作《茶花女》,小仲马Alexandre Dumas写的。设定一个主角叫阿尔芒·杜瓦尔Armand Duval——名字与小仲马类似——的爱情故事。

说这个阿尔芒,痴迷上了著名交际花玛格丽特。他用真情(实际上是收藏了半年的纽扣)感动了缺爱的玛格丽特,俩人好上了。

玛格丽特试图筹钱,阿尔芒嫉妒去闹,之后悔悟了,又求玛格丽特原谅。

眼看要和玛格丽特好在一起,天长地久了,阿尔芒他爹过来,私下里找玛格丽特,说自家还有闺女要嫁,希望家庭有个清白名声,要玛格丽特和阿尔芒分手。

玛格丽特于是决定牺牲这段爱情,跟阿尔芒绝交。

阿尔芒不明真相,还专门去羞辱玛格丽特。玛格丽特抑郁而死,临终前还在惨淡地呼唤阿尔芒的名字。

我小时候初读,觉得阿尔芒(连带他爹)并不算可爱,白瞎了玛格丽特这片心——后来才知道,这还经过了小仲马自己的美化。

茶花女的原型玛丽·杜普莱西,是个苦命姑娘,12岁就被她的酒鬼爹给卖了身。她15岁到巴黎,16岁当了艺妓,学会了读写与社交,靠美貌,靠才情,硬生生当了社交界名人。她在布洛涅森林骑马,在歌剧院大道看戏,一年花掉十万法郎——啥概念呢?《基督山伯爵》里设定一个发报员一年收入一千法郎;1860年,法国平均工资,男一天2.76法郎,女1.3法郎。莫泊桑名小说《我的叔叔于勒》里,让家里人不太舍得的船上吃牡蛎,价值2法郎半,主角给了叔叔3法郎。

1844年9月到次年8月,玛丽当过小仲马的情人,然后分掉了。小仲马在《茶花女》里描述她身量苗条,黑发光耀,唇如樱桃,世上最美的牙齿,举止优雅。

“前女友闹分手,一定是太爱我了!”

她的下一个情人?时年34岁的钢琴之王李斯特。

而且她当时已有了肺结核。

1846年2月,玛丽去英国,跟爱德华·德·佩雷戈伯爵结婚,然后回到巴黎跟李斯特在一起。

李斯特去东欧演出的1847年2月,玛丽去世,她的伯爵丈夫和她的前情人古斯塔夫·恩斯特·冯·斯塔克尔贝格伴她左右。三个月后李斯特知道后,说“她是我爱上的第一个女人”。她的葬礼宾客如云。小仲马赶去看了葬礼,回去写了《茶花女》。

所以跟小说里“她只爱我一个人,为了我的家庭才做出牺牲跟我分手”里不同,真相似乎是:

玛丽·杜普莱西,一个出身悲惨、靠美貌与机变起家,让李斯特深爱、自己以伯爵夫人身份死去、临终前有丈夫陪伴的传奇交际花,

被她交往过的情人之一小仲马,

写了个小说,描写成个一遇到真爱就感动到自我牺牲、为了爱情可以忍气吞声委屈自己、为了成全情人的家庭和妹妹甘愿退出、还要挨情人羞辱的女人:最终还死得惨淡孤单。

当然咯,爱怎么写是小仲马的自由,毕竟他也没指名道姓,何况他应该真爱过杜普莱西;人都死了,让他虚构人家只爱他一个,对他不离不弃,也没啥问题。后来小仲马自己承认过,他改剧情的原因之一,是为了挣点钱。毕竟写《茶花女》前,他多少还得靠老爹。这种狗血故事,大家爱看嘛,也适合改编成戏剧。

只是,“现实中我跟你分手了,小说里我把你写很惨,还要你到死都爱我喊我的名字”——小仲马这么表达对玛丽的爱,想起来怪怪的。

当然咯,小仲马尽可以坚持说,玛丽是太爱他才和他分手、去和李斯特相好。只是, 姑且不提李斯特作为钢琴之王, 当时的舞台魅力如何让全欧贵妇人集体疯狂; 只说容貌: 小仲马和李斯特的对比,大概如下所示。

玛丽在这两个之中会更喜欢谁,我是不知道。

“前女友闹分手,一定是太爱我了!”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