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余年2》被剪辑后在短视频平台“跟播”,上海法院:立即停止侵权

《庆余年第二季》近期热播,电视剧版权方却发现,某平台上出现了许多被剪辑的《庆余年第二季》短视频,基本涵盖了主要剧情。

6月12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从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浦东法院”)获悉,近日,该院发出诉中行为禁令,针对热播期内某平台“跟播”式短视频侵权行为进行规制,有力保障了电视剧版权方的合法权益。

《庆余年第二季》自2024年5月16日开始在CCTV-8黄金档和腾讯视频同步播出,具有较高的关注度及市场价值。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讯计算机公司)、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讯深圳公司)、腾讯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讯北京公司)经授权享有该剧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及维权权利。

腾讯计算机公司、腾讯深圳公司、腾讯北京公司(三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发现,该剧播出的同时,在某公司运营的短视频平台中出现有大量涉嫌侵害《庆余年第二季》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视频,多个网络用户将一集内容拆分、剪辑为多个短视频上传,部分视频还进入了平台榜单。

因此,在该剧播出的次日,申请人便两次向某公司发出《庆余年第二季》视频内容下线通知函,要求某公司采取有效措施停止涉嫌侵权视频在平台中的传播,调整推荐及推送算法,阻止涉嫌侵权视频的上传及向相关用户推送,针对反复、大量发布涉嫌侵权视频的用户账号采取处罚或封号等管理措施。通知函附有《庆余年第二季》的地址链接和涉嫌侵权视频的地址链接、标题、发布时间、作者等信息。

而早在该剧开播前,申请人便多次向某公司发函,明确告知《庆余年第二季》视听作品的权利归属,通知某公司应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侵权视频在平台上传播。

申请人认为,某公司知道或应当知道其平台上存在大量的涉嫌侵权视频,但始终未采取有效措施删除、过滤和拦截该些视频。

申请人认为某公司的行为构成著作权侵权,同时构成不正当竞争,故向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某公司停止侵权、刊登声明、消除影响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

立案后,申请人即申请了诉中行为保全,请求责令某公司立即停止著作权侵权,即删除、过滤和拦截侵害《庆余年第二季》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视频。

上海浦东法院对申请人的行为保全申请进行审查,考虑到申请人的权利基础较为稳定,而《庆余年第二季》正处于热播期内,被诉侵权短视频系不同的网络用户上传,其内容与电视剧基本一致,故认定存在较大的侵权可能性。

涉案电视剧共36集,首次播放所持续的时间较短,目前已处于首播大结局播出完毕之后的窗口期,具有一定紧迫性和必要性,符合情况紧急的特征。若不采取保全措施可能会对申请人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害,而采取保全措施也不会导致当事人间利益显著失衡,更不存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风险。

因此,上海浦东法院决定不预先听取被申请人的陈述即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快速作出裁定:责令某公司立即停止展示其平台中涉嫌侵害视听作品《庆余年第二季》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视频,同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过滤和拦截用户上传和传播涉嫌侵害视听作品《庆余年第二季》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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